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民用航空地面服务代理协议规范
- 标准号:MH/T 1035-2011
- 中国标准分类号:V50
- 发布日期:2011-10-17
-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
- 实施日期:2012-01-01
- 技术归口: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 标准分类: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运输航空运输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MH 民用航空
行业标准《民用航空地面服务代理协议规范》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局。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地面服务代理协议主协议中服务提供、公平做法、分包代理服务、承运方代表、服务标准、付费、收费标准及结算、责任与赔偿、仲裁、有效期限、修改和终止等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的承运方与代理方签定地面服务代理协议。
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机场集团公司
史博利、刘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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