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电子杂费单 第2部分:代理人
- 标准号:MH/T 0043.2-2014
- 中国标准分类号:V07
- 发布日期:2014-12-03
-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 实施日期:2015-03-01
- 技术归口: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 标准分类: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技术在运输和贸易中的应用信息技术、办公机械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MH 民用航空
行业标准《电子杂费单 第2部分:代理人》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局。MH/TXXXX的本部分规定了销售代理人电子杂费单的数据保存、技术要求和流程等使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销售代理人电子杂费单的使用。
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赵桂红、吕明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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