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7部分:港口除尘操作工
- 标准号:JT/T 29.17-2004
- 中国标准分类号:R02
- 发布日期:2004-08-17
-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
- 实施日期:2004-12-01
- 技术归口:交通部人事劳动司
- 代替标准:代替JT/T 29.17-1993
- 主管部门:交通部
- 标准分类: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运输运输综合JT 交通
行业标准《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7部分:港口除尘操作工》由交通部人事劳动司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交通部。本标准规定了港口除尘操作工的等级、应知和应会。本标准适用于港口除尘操作工的培训、考核和使用。
秦皇岛港务局、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港务局
王志强、韩娟
JT/T 29.14-2004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4部分:衡器操作工
JT/T 29.12-2004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2部分:流体装卸操作工
JT/T 29.13-2004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3部分:皮带输送机操作工
JT/T 29.20-2004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20部分:港口客运员
JT/T 29.23-2004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23部分:港口售票员
JT/T 29.21-2004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21部分:港口行李员
JT/T 29.10-2004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0部分:港口系缆工
JT/T 29.9-2004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9部分:港口理货员
JT/T 29.22-2004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22部分:港口广播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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