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民用航空气象 第1部分:观测和报告
- 标准号:MH/T 4016.1-2004
- 中国标准分类号:A47
- 发布日期:2004-12-20
-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
- 实施日期:2005-04-01
- 技术归口: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 代替标准:被MH/T 4016.1-2007代替
- 主管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标准分类:数学、自然科学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MH 民用航空
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气象 第1部分:观测和报告》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MH/T4016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气象观测和报告的种类、内容和格式,以及对观测仪器及设施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航空气象观测业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耿家勤、王新
MH/T 4016.1-2007 民用航空气象 第1部分:观测和报告
MH/T 4016.9-2011 民用航空气象 第9部分:自动气象观测系统数据输出格式
MH/T 4016.10-2011 民用航空气象 第10部分:地面观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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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T 50-200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第6部分:空气温度和湿度观测
QX/T 61-200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第17部分:自动气象站观测
QX/T 63-200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第19部分:月气象辐射记录处理和报表编制
QX/T 62-200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第18部分:月地面气象记录处理和报表编制
QX/T 64-200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第20部分:年地面气象资料处理和报表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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