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预拌混凝土
- 标准号:HJ/T 412-2007
- 中国标准分类号:Q13
- 发布日期:2007-12-21
-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00
- 实施日期:2008-04-01
-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 标准分类: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建筑材料和建筑物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HJ 环境保护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行业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预拌混凝土》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本标准规定了预拌混凝土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集中搅拌站生产的预拌混凝土。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北京东方建宇混凝土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建工集团商品混凝土中心、北京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上海嘉华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圳市安托山混凝土公司、北京新航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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