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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 1110-2010 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

NY 1110-2010 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

NY 1110-2010

行业标准-NY 农业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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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
  • 标准号:NY 1110-2010
    中国标准分类号:B10
  • 发布日期:2010-12-23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80
  • 实施日期:2011-02-01
    技术归口:
  • 代替标准:代替NY 1110-2006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 标准分类:农业肥料农、林、牧、渔业NY 农业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本标准规定了水溶化肥中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产品标识。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液体或固体水溶肥料。

起草单位

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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