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苗木采购管理规范
- 标准号:T/BJZMXH 101-2023
- 中国标准分类号:A021
- 发布日期:2023-12-15
-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20
- 实施日期:2023-12-31
- 团体名称:北京林木种苗产业协会
- 标准分类:农业A 农、林、牧、渔业
4 圃地苗木采购流程4.1 采购需求提出4.1.1 生产人员根据实际需求及苗圃具体情况,向苗圃采购部门提交苗木采购申请,苗木采购申请单见附录A。4.1.2 苗木采购申请内容包括:拟采购苗木品种、规格、数量、进场时间等信息。4.2 询价与号苗4.2.1 采购人员依据苗木采购申请,进行市场询价应做3家以上苗木比价。4.2.2 采购人员到场号苗,确定苗木质量符合要求后,优选供应商,达成采购意向可提交上级主管审批。4.3 合同签订4.3.1 采购人员拟定苗木采购合同,苗木采购合同范本见附录B。4.3.2 采购人员将苗木采购合同提交上级主管负责人审批。4.3.3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签订苗木采购合同。4.3.4 采购合同应详细描述苗木的种类、数量、规格、质量要求、供货时间、交货地址、运输方式、付款方式及必要的售后服务,供应商提供正规合法发票给采购方。4.4 合同执行4.4.1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确保采购过程的顺利进行。4.4.2 如遇合同变更或终止,双方应提前协商,应按照协商结果执行。5 圃地苗木采购质量标准5.1 一般标准5.1.1 苗木应为圃地栽植苗。5.1.2 乔木冠形优美,树体色泽正常。5.1.3 灌木分枝均匀,冠型饱满,基部不脱裸。5.1.4 根系发达且完整,无劈裂现象。5.1.5 苗木芽体饱满完整,不失水,生命力旺盛。5.1.6 苗木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5.2 乔木采购质量要求5.2.1 用胸径尺测量乔木的粗度。5.2.2 胸径是地面以上1.3m处测量,地径是地面以上0.3m处测量。5.2.3 乔木的规格要求:采购的苗木胸径(地径)按1.0cm分档,如苗木胸径(地径)8.0~8.9cm均视为8cm。5.2.4 冠幅及苗木高度、净干高、分枝点高度应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冠幅、高度允许偏差±50cm,分枝点允许偏差±15cm。5.2.5 乔木根系要求土球完整,无松散、无假土球现象。土球的直径应为苗木胸径(地径)的8~10倍,土球高度应为土球直径的4/5以上,土球含水量适中。5.2.6 裸根苗木的根系应为苗木胸径(地径)的8~10倍,保留护心土。5.3 灌木采购质量要求5.3.1 规格要求:冠幅、高度应符合采购要求。高度、冠幅100cm以下的,允许偏差±10cm;高度、冠幅200cm~300cm的,允许偏差±15cm;高度、冠幅300cm以上的,允许偏差±20cm。5.3.2 灌木根系要求—— 采购苗木土球完整,无松散、无假土球现象。土球直径为株高的1/4~1/3,土球高度应为土球直径的4/5以上,土球含水量应在65%~75%,无明显干裂;—— 裸根苗木的根系为株高的1/4~1/3,保留护心土。5.4 地被采购质量要求5.4.1 根、茎、叶无严重枯萎、无严重病虫害。5.4.2 长势良好,植株健壮,根系完好。5.4.3 宿根花卉,根系完整,无明显秃裸,不徒长,不倒伏,花蕾饱满,花茎、花头无折损。5.4.4 球根花卉,球根无损伤、腐烂,幼芽饱满。5.4.5 木本地被须有护心土或土球。5.5 草皮采购质量要求5.5.1 草皮叶片应新鲜无脱水现象。5.5.2 根部土层结实、湿润,根系无脱水现象。5.5.3 杂草率不超过5%。5.5.4 草色纯正、无发黄、发黑。5.5.5 草卷、草块规格一致,边缘平直,土层均匀、紧密,无破损。5.6 时令花卉采购质量要求5.6.1 生长茂盛、冠幅饱满、花色艳丽、规格整齐。5.6.2 开花率至少达30%,剩余花蕾即将含苞待放;若开花不够旺盛,须花蕾较多(特殊要求除外)。5.6.3 花茎、花头基本无折损,不能有烂叶、烂梗,无明显干花、败花,无明显病虫害。5.7 其它种类采购质量要求竹类苗木根幅、土球厚度符合要求,根系无严重失水,叶片萎蔫不严重,竹鞭、芽眼保存完好。6 苗木起挖与装车6.1 起挖与装车6.1.1 采购人员应督促供应商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苗木标签”,递交运输人员。6.1.2 采购人员应监督供应商按合同要求起挖、包装苗木和装车。6.1.3 采购人员应检查苗木的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与合同要求一致后方可发车运送。6.2 苗木验收与入库6.2.1 采购人员与生产人员提前沟通,确定入圃苗木信息和时间等信息。6.2.2 生产人员依据采购合同验收进场苗木,验收合格的苗木,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苗木入库单,苗木入库单见附录C。7 苗木档案管理7.1 档案内容苗木档案内容包括:—— 苗木出入圃记录表;—— 苗木质量检验原始记录、质量检验结果单或苗木质量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苗木标签及使用说明的复件印;—— 苗木购销合同、入库统计证明等;—— 苗木影像资料。7.2 档案管理7.2.1 要求档案应集中统一管理,可配备档案管理人员和必要的档案管理设施、设备,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7.2.2 更正档案资料不应随意更改,如原档案记录有误,应经本苗圃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及时更正,宜将同意变更意见、更正后的档案资料、原件一同保存。7.2.3 保管档案应在专用档案室(柜)保管,应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光、防尘、防污染。7.2.4 保存期限普通林木种苗的采购档案至少应保存10年,林木良种、转基因林木种苗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北京森源达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林木种苗产业协会、北京京彩弘景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北京盛世润禾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北京胖龙丽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安海之弋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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